2010年江都市城区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家庭公示
根据《关于2011年度江都市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实施意见的通知》(江政办发[2011] 95号),有关社区、仙女镇、市民政局对41户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进行了调查审核,为确保住房保障政策“公平、公正、公开”的执行,现向社会公示,欢迎广大群众监督。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是仙女镇城镇常住户口5年以上(2007年12月31日前),家庭人均收入900元以下,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如对申请家庭情况有异议,请将了解的情况通过信件、电话等形式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向我局反映,我局将根据反映的情况,及时调查核实处理。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将进行资格确认。具体名单如下:
联系电话:86525807,86525865
通讯地址:江都市住房保障中心(人民路23号)
江都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1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