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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负责人:我国廉租房制度将获配套基金
2006年11月17日 阅读1405次

近日,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副司长侯淅珉表示,我国将尽快建立与廉租房制度配套基金。

  侯淅珉是在南昌现场研究探索城市困难群体住房问题时做上述表态的。他指出,明年我国将从5方面着手,抓紧建立以扩大廉租房覆盖面为主的城市困难群体住房保障制度。一是建立全国廉租房供应情况每半年一次的通报制度;二是敦促各级地方政府切实建立起与廉租住房制度相配套的必备基金;三是要求各级各地将廉租房的覆盖面从最低收入家庭稳步扩大到更多的低收入家庭;四是要求各地因地制宜地将南昌公有住房租金核减、租金配租、实物配租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做法推广开来;五是对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6省19市的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相应的强化学习、培训。

  据了解,从已开展廉租住房试点的城市看,资金成为制约廉租房发展的最主要原因。目前的资金来源渠道主要包括财政拨款、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土地出让净收益资金、社会保障和社会捐赠等,但远远不能满足廉租房建设的需要。

  据建设部通报显示,截至2005年底,全国累计用于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资金仅为47.4亿元,尚存在巨大的资金缺口。在南昌考察时,侯淅珉敦促各级地方政府要切实建立起与廉租住房制度相配套的必备基金来解决建房时的资金缺口,这对推动“廉租房基金”建立具有重要意义。

  其实从去年开始,全国工商联住宅产业商会就开始了“廉租房基金”的运作,“廉租房基金”以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方式为我国“廉租房”融资,与目前在港成功上市受到热烈追捧的“领汇基金”运作模式相近,也被业内人士称为内地的“领汇基金”。但是时至今日,“廉租房基金”还没能破茧,专家认为这主要是与目前我国内地没有出台相关的产业基金法有关。

  “廉租房基金”设计的主要思路是,政府每年投入的预算资金或社保资金只用来保障廉租房租金和资本市场回报率之间的缺口(差额)即可,这使有限的政府资金能够带动较大规模的社会资金来收购充足的廉租房源,以满足广大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

  据悉,近年来南昌市通过建立与房地产市场化运作相配套的政府廉租房保障工程,已累计为1.5万户城市低保家庭解决了住房困难。

  商报链接

  南昌廉租住房制

  南昌廉租住房制度起始于1997年房改调租的“租金核减”,即对租住公房的困难户实行租金减免。随后又建立了以租金核减和租金配租为主、实物配租为辅,操作较完善、受益面和受益度不断扩大的廉租住房保障体系。

  目前,南昌租金配租的准入标准已从人均6平方米以下提高到7平方米以下,租金配租的金额从每月每平方米8元增加到10元。(政经)

 
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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