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3日讯 记者王比学今天从全国律师协会了解到:近来,广大消费者对房屋交易中抵押贷款环节上律师服务收费的支付多有质疑,为此中消协与全国律协申明,律师在为个人购房抵押贷款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要坚持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即银行委托向银行收费,购房消费者委托由消费者付费,不违背消费者意愿转嫁服务收费。
为了维护广大购房抵押贷款人的合法权益,构建公平正义、诚信守规、安定有序的和谐消费环境,推动行业自律,发挥律师在房地产市场中的积极作用,敦促相关的经营者在个人购房抵押贷款中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中消协和全国律协今天还联合倡议:律师在代理个人购房抵押贷款业务过程中,要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勤勉尽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在申请购房抵押贷款时,有权自主委托律师,也有权拒绝向非自主委托的律师付费。 《人民日报》 ( 2007-03-14 第15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