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有房住”正在成为江苏的保障底线,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该省出台的多项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的举措,目前已经取得了实质的成效。今年1至8月,江苏经适房开发投资就达到了34亿元。
去年,江苏省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和完善城镇廉租住房制度的实施意见》,对廉租住房供应对象的认定标准、保障水平、保障方式、保障资金及保障住房来源均作出了明确规定。省建设厅还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江苏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细则》,明确了经适房的供应对象、套型面积、建设方式、上市交易规定以及税费减免政策等。
目前,全省符合廉租房住房保障对象的家庭已达3.6万户,通过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实物配租、租金减免以及其他方式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的有2.12万户,累计投入资金3.63亿元。今年1至8月,全省已完成经适房开发投资34亿元,施工面积540.18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14.91万平方米。南通、盐城、扬州等市采取“变补砖头为补人头”的办法,对符合购买经适房的对象用货币补贴的方法来完善经适房制度。目前,全省经适房货币补贴1.1万户,补贴面积71.4万平方米,补贴金额1.53亿元。无锡、连云港两个省辖市和姜堰、高邮两个县级市正在进行经适房共有产权试点其中连云港市计划第二期经济适用房的部分产权出售给无力一次性支付房款的低收入家庭,其余部分产权收取成本租金;姜堰市将经济适用房用于安置拆迁户中的困难户,这些家庭支付房款以安置保底款为限,获得产权的部分发给《产权证书》,其余部分按当地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 《江南时报》 ( 2006-10-09 第14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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