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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北京半数商品房用地未见商品房
2006年6月15日 阅读1604次

    本报北京6月14日讯 记者于猛报道: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贠小苏透露,北京市国土资源局认真清查了2002年到2005年的住房建设供地情况后发现:北京市现在还有4000公顷(4000万平方米)已供土地尚未形成实际住房供应,占已出让住宅用地面积总量的53%,相当于北京市近两年的房地产用地总量。这意味着,北京有半数住房用地尚未形成可售商品房。

  这是记者在此间召开的2006年中国地交会暨中国国际城市发展与地产运营投资交易会获悉的。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贠小苏说,就土地供应而言,从全国看,近几年来房地产业用地占到了全国供地总量的30%左右,在重点城市里,北京方面的数据也充分说明了现实中也不存在“地荒”问题。

  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中曾明确指出,对超出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依法从高征收土地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开工、竣工;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对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动工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不足1/3或已投资额不足1/4,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按闲置土地处置。

  针对城市住房建设中户型结构的调整和土地调整的关系。贠小苏说,我国人多地少,因此必须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努力提高土地的利用率。需要对近几年商品住房建设中出现的户型结构不合理等现象进行调整。要积极支持城市中小户型、中低价位商品住房的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大户型和低密度的住房建设用地,坚决停止别墅建设用地。

  在谈到房价和地价关系的时候,贠小苏表示,地价是房价成本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房地产用地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是公开、公平、公正出让土地并显化土地价值的市场化方式,在招拍挂土地出让方式的具体实施中,也有开发企业对房价预期过高而盲目哄抬地价的。国土资源部组织有关单位对40个楼盘作了典型分析,分别对协议供地和招拍挂供地中的地价与房价关系进行了研究。结果发现,无论是哪种供地方式,地价占房价的比例平均为25%—30%。变化并不是很明显。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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