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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地新闻
区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通知
2017年6月2日 阅读1840次

 

各镇人民政府,区各委办局,区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进一步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及《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扬府发〔2017〕49号),结合我区实际,通知如下:

一、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管

1.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严格执行商品房公示规定,在销售现场清晰公示应当包括:销售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销售方案、销售代理机构备案、房屋面积认定、物业管理机构及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并保证公示信息真实;

2.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取得销售许可的房源在10日内应采用销控表形式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房源基本信息完整并明码标价、销售状态标注客观及时,不得捂盘或变相捂盘惜售;

3.各开发企业及经纪机构不得故意或联手制造房源紧张气氛,不得通过暗示等手段误导购房消费,炒作房价,实施车位捆绑销售;不得有违规认筹、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总价拆分等不合理行为,严禁夸大或虚假宣传引导销售;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

4.加强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管理。严格执行房地产经纪机构(含分支机构)登记备案制度,对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含分支机构)相关信息,通过多渠道向社会公示;

5.加强商品房买卖合同管理。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增加注明预售资金监管帐户信息,有无抵押的情况说明。在合同订立时,开发企业有明确告之义务。

二、完善新建商品房预售管理

6.对超出我区市场平均价的住宅楼盘,实行先报后签约制度,严禁超备案价格销售。

7.为确保商品房价格稳定,实行商品房预售许可动态调节管理,结合存量和销量,实时调节发放预售许可证。

8.预售许可工程进度要求:

6层(含6层)以内的楼盘,必须达墙体砌筑结束并且主体验收合格;

6层至11层(含11层)的楼盘 ,必须结构封顶并且墙体砌筑达二分之一以上;

11层以上楼盘需完成主体结构的三分之二以上。

9.土地抵押或在建工程抵押情况下预售许可要求:

凡存在抵押的楼盘,对撤销抵押的部分,可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

已预售商品住房不得用于抵押。

10.鼓励商品房建设项目五方责任主体以项目合作方式实施工程建设和现房销售。

三、强化预售资金监管

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文件要求,将商品房预售资金全部纳入监管账户,牢固树立起预售资金不等同于开发企业自有资金的理念,确保监管的预售资金用于本项目工程建设。

11.监管资金账户的设立:商品房预售账户分为A、B两种账号,A、B两个账户都属于预售资金账户,预售资金的30%优先进A帐户,70%进入B帐户。

A账号由区房管局设立专用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起直接监管保底作用;B账号由开发企业设立,属共管帐户,由区房管局、开发企业及监管账户所在的金融机构三方共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根据监管协议履行监管责任。

12.监管资金账户的使用流程:

开发企业和本项目的相关直接工程参与方(用款方),应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并提供相关合同及资料提出申请;

区房管局根据工程进度、用途等,对拨付金额进行审核确认;

手续齐全后,由相应的监管金融机构从账户中拨付资金直接给相关直接工程参与方(用款方),用于本工程使用;

预售资金优先使用B帐户监管资金。A账户中监管资金,其中50%的部分必须待小区商品房单体验收合格,小区配套开工后,方可按工程形象进度予以本项目工程款的拨付;

A帐户中剩余监管资金,待小区交付使用并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后拨付;

⑹特殊情况,由开发企业书面申请,经区分管领导同意后,预售资金可提前用于本项目扫尾及办理不动产登记。

四、建立房地产市场监管联动机制

13.成立区房地产市场监管领导小组。按《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扬府发〔2017〕49号)要求,加强商品住宅用地市场管理,加强商品住房价格管理,规范商品住房市场交易行为,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统筹协调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

14.区国土局、规划分局要科学安排,精心组织。保证住宅用地供应平稳有序,适时调整住宅用地供应位置、规模、结构和时序。 

15.区物价局、市场监管局、城建局、房管局、建工局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监管。加大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商品房交付备案和质量管理,从严强化预售资金的监管。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区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出台相关工作的实施细则。

 

 

 

 

               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

                  2017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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