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草案有望今日表决通过 |
2007年12月26日 阅读1791次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今后还可能修改。这是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今天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作关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时透露的信息。
针对有的常委委员在分组审议时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提出的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法律委员会研究认为:考虑到这次修改,主要是为解决物权法施行后,城市建设中急需解决的房屋征收拆迁的法律依据问题;对有的常委委员提出的其他修改意见,建议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抓紧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作进一步修改,按照立法程序适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本次常委会会议8月25日上午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大家普遍认为,依照即将施行的物权法的规定,征收单位和个人的房屋等财产的权限和程序,应由法律规定。在有关法律出台前,通过修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授予国务院就征收城市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制定具体办法,有利于规范征收行为,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依法有序进行;修正案草案是可行的,赞成提请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法律委员会认为,修正案草案是可行的,符合物权法和立法法的有关规定。法律委员会根据修正案草案提出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草案,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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